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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官网】宽城财政局三措施强化县外建筑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

类别: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26 00:14:01   浏览:

本文摘要:宽城财政局三措施强化县外建筑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

  为降低税收流失风险,增强调控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宽城财政局三措并举,有效管控县外建筑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

宽城财政局三措施强化县外建筑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

  为降低税收流失风险,增强调控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宽城财政局三措并举,有效管控县外建筑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

  强化政策宣传。财政局综合治税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部门和招标单位配合,综合运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持续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县外建筑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履行就地预缴增值税义务。特别是税务部门要加强企业纳税辅导,重点对无需履行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的企业自行发包的项目,引导项目发包企业督促县外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分包企业依法预缴增值税。

  严格识别审核。各招标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后、与中标单位签订时,认真识别和审核合同签订对象是否为县外建筑施工企业,是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向其发放《跨区域建筑服务属地预缴增值税提示函》,提醒其依法纳税。行政审批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在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甄别在我县承揽建筑服务项目的县外建筑企业,并向其发放《跨区域建筑服务属地预缴增值税提示函》,提醒其依法纳税。

  共享数据信息。

对于需履行招投标或需申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部门每月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县外建筑施工企业中标信息、建筑施工许可证信息,报送综合治税办,由综合治税办及时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综合治税办推送的涉税信息,及时跟进服务,进行数据比对,发现税收疑点及时介入,加大征缴力度,2021年征缴入库相关税款达784万元。

各招标单位在支付县外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时,要求其提供证明已预缴增值税的凭证,对不能提供完税证明的企业,及时上报综合治税办,由综合治税办通知税务机关依法依规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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